【神權柄的授予】 士林靈糧堂 劉群茂牧師

 

神權柄的授予】 士林靈糧堂  劉群茂牧師

  經文: 馬可福音十二章13-17節
「後來,他們打發幾個法利賽人和幾個希律黨的人到耶穌那裏,要就著他的話陷害他。他們來了,就對他說:『夫子,我們知道你是誠實的,甚麼人你都不徇情面;因為你不看人的外貌,乃是誠誠實實傳神的道。納稅給凱撒可以不可以?我們該納不該納?」耶穌知道他們的假意,就對他們說:『你們為甚麼試探我?拿一個銀錢來給我看!』他們就拿了來。耶穌說:『這像和這號是誰的?』他們說:『是凱撒的。』耶穌說:『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,神的物當歸給神。』他們就很希奇他。(可十二13-17)』

法利賽人和撒督該人提出了二個非常兇險、詭詐,且敏感的政治問題,想要把耶穌推向死地,只因耶穌侵犯他們的利益、指出他們的錯誤。人在面對利益衝突、利益被侵犯時,裡面產生報復、惡毒的心,是從撒旦來的,也是人犯罪後的結果;而主的善良是當面對人的邪惡、傷害時,神仍是寬容,有一顆溫柔、與人無傷的心,這才是神的本質。

從耶穌的回應可看見,人的意思是惡的,但神的意思是好的;神用人的惡意試探來轉為神的善,教導我們以下二個重要的真理:

(1)要有轉惡為善的信念:不要為惡所勝,反而要以善勝惡。當人對我們惡毒或有壞事來臨時必須要有:「主啊!幫助我不以惡報惡,使我擁有祢的生命,以及轉惡為善的能力」的信念。我們有神的生命,就能夠將人的惡意變成祝福。

(2)對神要有最大的信任:我們要相信神是專門轉惡為善的神,祂不會為惡所欺壓,也不會為惡所勝。連撒但發動最大的邪惡-將耶穌釘十字架,上帝都把它轉變成人類最大的祝福。

除此之外,耶穌有很寶貴的教導:「凱撒的歸給凱撒。」耶穌授予地上的政府一種神聖的權柄,祂承認凱撒政權的合法性,也以此訂下以下個人與國家關係的原則:

一、國家是神設立的

耶穌接受人類需要活在國家的一種制度、組織底下,因為人如果沒有國家的法律就會混亂,如果沒有一個共同遵守的規則將無法共同生活,所以國家、政府的權柄是人民所賦予、是神所承認。

二、人不應該接受國家的利益,而不對國家盡責任

耶穌教導我們每一個人都應盡公民的責任,所以必須納稅、遵守法律、提供服務和服兵役等。身為基督徒更應該要愛自己的國家、對國家盡忠。

三、人民及國家都是屬神的

國家在人民之上,而神在國家之上,若國家與神衝突,人必須首先效忠上帝,我們必須了解神才是最終的權柄。

(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