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復活與使命(三)】 士林靈糧堂 丁家蘊牧師
經文:馬可福音十六章14-20節
他又對他們說:「你們往普天下去,傳福音給萬民聽。信而受洗的,必然得救;不信的,必被定罪。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,就是奉我的名趕鬼;說新方言;手能拿蛇;若喝了甚麼毒物,也必不受害;手按病人,病人就必好了。」主耶穌和他們說完了話,後來被接到天上,坐在神的右邊。門徒出去,到處宣傳福音。主和他們同工,用神蹟隨著,證實所傳的道。阿們!
耶穌復活後多次向門徒顯現,也藉此教導我們以下兩件事:
一、責備門徒不信
我們對於每件事的動機和回應,決定於我們是否在耶穌復活的信心裡,因你第一時間的想法最能反映你的信仰狀態。若我們真的相信耶穌復活,將會改變我們的生活態度、思想和習慣,不再隨從世界的價值。
二、復活的使命
我們今天所有的一切,都是為將來到天上的那一天,因此我們要成為主復活的見證及傳揚主復活的人,而這也是耶穌給門徒清楚的使命:
(1)使命的範圍
1.普天下:指全世界、所有有土地的地方,也就是沒有什麼地方是不用去的。
2.萬民:指所有人,只要有一個地方、有一個族群、有一種方言,還沒有人傳福音給他們,使命就是仍未達成。耶穌提到的「你們」指的是我們每一個人,也許你不一定能去,但能以禱告或其他方式支持使命的完成。
(2)使命的內容
「傳福音給萬民」表示不能以其他工作和方法,如:做善事、救濟或做社會工作等,來取代福音的本身。我們必須傳耶穌是救主,祂赦免人的罪。
(3)使命的結果
傳福音的本質,不只是改善人的生活,解決人的問題,耶穌帶給我們最重要的事是重生及生命、價值觀的改變,你對人最大的祝福,不是改善他的生活,而是靈魂的得救,使他能夠明白人生的意義。
(4)使命的能力
「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。(可十六17)」神蹟代表神的同在、神的能力。執行神的使命時,神將以祂的能力成為你實行使命的後盾、完成使命的保證,所以當你去傳、去做,就會有能力、神蹟。
(5)使命的實踐
「門徒出去,到處宣傳福音。(可十六20)」門徒聽了就去行、到處宣傳,成為我們的榜樣、祝福,使我們今天得以聽聞福音,即是他們遵行使命的結果。因此我們承受這個使命,也要去完成這個使命。除了少數自己走進教會的人外,我們應當常思想「為何我會信耶穌?為何我現在教會裡?」因當初就是有人告訴你、傳福音給你,所以我們也要裝備自己成為耶穌復活的見證者、使命的傳揚者。(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