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巽正牧師
二、不應倚靠知識與律法
1.回到生命的源頭
亞當跟夏娃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以後,沒有立刻死。就像筆電的插頭從插座上面拔出來後,不會立刻沒電,可是如果不插電,它遲早會死,只是時間的問題。
這邊有兩個問題:第一個問題是我們離開了生命的源頭,第二個問題是人吃了分別善惡樹的果子。分別善惡樹的原文是「Theknowledgeofgoodandevil」,是善的知識跟惡的知識的果子。當人吃了善的知識跟惡的知識的果子,失去了生命,於是就選擇用人的方式嘗試再去找回生命。人的方式就是惡的知識和善的知識。
在耶穌所講的浪子的比喻裡面,浪子就是選擇使用惡的知識來找尋生命,他想要透過惡的知識找到價值感跟所謂的快樂。而另一個大兒子選擇尋找生命的方式跟弟弟不一樣。乍看之下,我們會覺得浪子的比喻講到的是一個好兒子跟一個不好的兒子,到最後你會發現兩個都不是好兒子。只是大兒子用的方式是「我從來沒違背過你的命令」,他是用道德的順服,他是用善的知識去尋找他的生命。但是生命是在神那裡,只有連結於祂的時候,才會找到生命。
2.律法彰顯將要來的主
「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,不是本物的真像,總不能藉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。」(來十1)
經文講的影兒,就好像我站在台上,當光打下來就會有影子,所以當我要出來之前,我的影子會先到台上,但是你無法藉由影子看清楚我。影子是讓大家知道,主角要上來了,所以你在看影子的時候,你透過影子有一個渴望;這裡的經文說:「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,不是本物的真像」,律法不是真像,但是律法指向要來的美事,那個美事就是主耶穌基督。當主耶穌基督來到世上時,祂就成全了律法。
三、主耶穌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
1.祭司與主耶穌的對比
「總不能藉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。」(來十1)我們知道舊約指向的是主耶穌基督,所以舊約所有的獻祭其實都在預表主耶穌基督。而希伯來書也告訴我們新約是一個更美的應許:「凡祭司天天站著事奉神,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,這祭物永不能除罪。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,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。從此,等候祂仇敵成了祂的腳凳。因為祂一次獻祭,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。」(來十11∼14)「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,不是本物的真像,總不能藉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。若不然,獻祭的事豈不早已止住了麼?因為禮拜的人,良心既被潔淨,就不再覺得有罪了。但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來;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,斷不能除罪。」(來十1∼4)「但現在基督已經來到,作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,經過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,不是人手所造、也不是屬乎這世界的;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,乃用自己的血,只一次進入聖所,成了永遠贖罪的事。若山羊和公牛的血,並母牛犢的灰,灑在不潔的人身上,尚且叫人成聖,身體潔淨,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,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,祂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(原文作良心),除去你們的死行,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麼?」(來九11∼14)
在我們剛才所讀的經文當中,作者做了非常好的對照。「凡祭司天天站著事奉神,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,這祭物永不能除罪。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,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。從此,等候祂仇敵成了祂的腳凳。因為祂一次獻祭,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。」第一個對照是「站」跟「坐」。「站」意思是你還在做這件事情、還沒有完成。所以祭司是天天站著做同樣的事情,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,而這祭物永不能除罪;而「坐」表示已經完成了。所以耶穌獻上一次永遠的贖罪祭之後,就坐在父神的右邊。假設我跟某位弟兄是誓約的盟友,意思就是「所有屬於他的都是屬於我的,所有屬於我的也都是屬於他的。」
(待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