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靈糧堂 周巽正牧師
經文:羅馬書一章16~17節
「我不以福音為恥;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,要救一切相信的,先是猶太人,後是希利尼人。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;這義是本於信,以致於信。如經上所記:義人必因信得生。」(羅一16~17)
一、我們是因信稱義的聖徒
1.信心的敵人:罪咎感(控告與定罪),與知罪不同
為什麼保羅在當時會說:「我不以福音為恥?」因為對當時的文化來說, 福音一點都不複雜,也沒有深奧道理,甚至有一點點的愚昧;因為整個福音講到的是神的大能,要救一切相信的。
「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;這義是本於信,以致於信。如經上所記:義人必因信得生。」(羅一17)這邊提到兩個重點是:我們是因信稱義, 義人要因信得生命。意思是,憑著信心生活是神呼召每一位祂的兒女要過的生活。「義人必因信得生」是只有知道自己是義人的人,才能夠在信心裡面來活。換句話說,如果你若沒有「因信稱義」的根基在你的身分裡,是沒有辦法憑著信心來生活的。
舉一個例子:你有沒有曾經在神的面前說:「我要三天禁食。」然而你卻因抵擋不住飢餓而不小心破功,便感到懊悔羞愧。
親愛的弟兄姊妹,信心最大的敵人就是「罪疚感」,或是「控告」跟「定罪」。聖經裡面所講到的「知罪」跟仇敵的控告、定罪,是很不一樣的。當聖靈要使我們的心知罪時,聖靈會清楚、具體的指出我們做的錯事,為要讓我們能認罪悔改;而最終帶出來的是「盼望」。因為當你悔改的時候,就可以從軟弱中走出來。可是定罪不一樣,定罪常常是仇敵不斷地提醒我們所犯的錯誤。
弟兄姊妹,我們需要明白聖經裡關於控告跟定罪的描述:「如今,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。」(羅八1) 我們很難相信這個觀念。「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?有神稱他們為義了。誰能定他們的罪呢?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,而且從死裡復活,現今在神的右邊,也替我們祈求。」(羅八33~34)這兩節經文告訴我們,對於在基督耶穌裡的你和我,控告跟定罪是不存在的。可是我們在日常生活當中常常聽到的,就是控告跟定罪的聲音;甚至我們允許這些控告跟定罪的聲音來影響我們看待自己。
2.自我的形象
我們每一個人都有看自己的方式,就是「自我形象」,它如同人生的 GPS。只要輸入目的地,GPS就會引導我們走到那個地方,即便過程當中走錯了,它最終會引導你去到你的目的地。你人生的GPS所輸入的終極目的地,是按照神造你的形像跟樣式,還是依照控告定罪給你的感受?兩者的差別是什麼?
世界的自我形象,是透過你的成就、行為、學歷……來定義你是誰;然而,在神的國度裡,這些跟你的身分一點關係都沒有,而是根據神說你是誰。親愛的弟兄姊妹,我們常常跟著世界的邏輯走,所以來到神的面前時,還是在看自己的行為、自己的成就,自己帶了什麼來到神的面前。可是你要清楚知道,因信稱義的身分跟我們的行為沒有關係,因為福音所顯明的,不是你的本領、能力,而是神的大能。
(待續,摘自: 20180715靈糧週報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