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禱告-活出天國文化的動力(四)】

台北靈糧堂主任牧師 區永亮牧師

「你們祈求,就給你們;尋找,就尋見;叩門,就給你們開門。因為凡祈求的,就得著;尋找

的,就尋見;叩門的,就給他開門。你們中間誰有兒子求餅,反給他石頭呢?求魚,反給他蛇呢?

你們雖然不好,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,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,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他的人麼?所以,無論何事,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,你們也要怎樣待人,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。」(太七7~12)

三、活出天國文化是我們的責任(v.12)

1.積極活出天國文化是轉化世代的力量

華人說:「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」,西方哲學家說:「如果你厭惡別人這樣做在你身上,千萬不要做在別人身上。」這些話比較消極。但耶穌說的話是積極的:「所以,無論何事,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,你們也要怎樣待人,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。」(v.12)

基督徒的服事、為神擺上,應是積極主動的,因為有神的靈在我們裡面生出生命的果子。同時聖靈能幫助我們經歷主的大能,因此「做主所做且要做更大的事」就成為我們的思想,以至於主動面對,積極傳福音。

以前我禱告會講:「主啊,我禱告,這事都交託給祢了。」但有一天,我在安靜等候時,主提醒我說:「不,這是你的事,不是我的事,你有沒有去留意事情有沒有進展?有沒有發生呢?」當我們禱告完,交託給主後,自己該做的事仍要去做。

破碎、倒空自己,是為了要讓聖靈充滿,但「自我」並不會完全消失,而每一件事情發生的原動力,都是從「自我」開始。積極是這個自我的特質,如果「積極的自我」的動機,只為了要得到名譽、地位、金錢等等,這樣的自我是得罪神的;但是,「積極的自我」若是為了神的榮耀和別人的需要,做成神要我做的事,這是神所喜悅的。神賜給我們自由意志,你是選擇為神所用?還是為自己活?將會帶出完全不同的結果。

2.這是神心意的「完成」與彰顯

「這是律法和先知所努力的」:神要使用積極、有屬靈生命、有天國文化的你我,來改變這個世界——因為這事情已經發生在主耶穌身上,今天也要發生在你我身上。主耶穌道成肉身來到世上,放下神三位一體第二位的榮耀權柄,單單倚靠父神和聖靈,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,最後,祂說了一句全人類最討神喜悅的話:「成了。」人類歷史都是成就自己的事,只有神的獨生愛子,一生只成就神的事,這是一個極大的榮耀。

3.「無論何事」是我們生活的見證

「無論何事」:基督徒要為主作見證,活出天國文化,活出父神的愛,善用神所賜的資源和能力,行出神的旨意。

創世記卅二章記載,雅各從小就「抓」,騙取哥哥的長子名分後,到了舅舅家也騙他的舅舅,得到妻子、孩子、豐盛的牛羊和僕人,不過當他要回家見哥哥時,越走越害怕,就走在隊伍最後面。到了雅博渡口,晚上有神的使者跟他摔跤,他緊抓住神的使者不肯放,一定要得到祝福。最後,使者就在他的大腿窩摸了一下,於是他的腿就瘸了。雅各給那地方起名叫毘努伊勒(就是神之面的意思),意思是他看見神的面。

神在這裡講一句話:「你的名不要再叫雅各,要叫以色列;因為你與神與人較力,都得了勝。」我們一生都在抓,甚至信了主以後還是在抓,就像雅各一樣;過去他是為自己抓,神興起環境仍改變不了他,但這一次神摸他一把,改變了他的生命。雅各改名叫以色列,神要使用他帶領以色列民族,來為神爭戰——關鍵在於毘努伊勒,因為雅各遇見了神,與神面對面。

禱告反映我們對神的態度、與神的生命關係,知道祂是創造主,我們是被造的;祂是救主,我們是被拯救的;並藉著禱告,完全信靠順服祂。當我們的生命被改變像神、渴慕神,我們的生命才能夠與神的心意結合,才有能力做神的工。禱告是一個最好與神面對面的時候,你我要學習與神面對面。

(完,摘自: 2020靈糧季刊第三季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