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 回到起初的愛(三) 】

( 周巽正牧師 )

四、「自以為義」阻礙了我們回到起初的愛

在路加福音七章36至48節中,提到了為什麽我們會離開起初的愛心。在一個法利賽人家裡,一個有罪的女人在服事耶穌,所以耶穌說了一個比喻。有一個人欠了五十兩,另一個人欠了五兩,然後債主豁免了他們兩人的債務,請問哪一個會比較愛?答案當然是豁免較多的。所以耶穌才會說,那赦免多的,愛就會多;赦免少的,愛自然就少。對於那個有罪的女人來講,她的認知是「我是負債五十兩」;但是對於那個法利賽人西門來說,他的認知是「我只負債五兩」。所以這位有罪的女人,這樣伺候耶穌,但法利賽人西門,該做的卻沒有做,因為他覺得他只被豁免五兩。我們的問題是,當我們在生命中經歷了這樣的愛,一個赦罪的恩典,然後我們開始在這個恩典裡回應神,服事主。你會發現,當我們服事的時間久了,會開始覺得:「其實我真的也做了滿多的。」為什麽我們會離開起初的愛心?因為我們最大的敵人,就是自以為義——我服事祢,我付出了很多,我遵行誡命,我參與團隊。我們一開始是因信稱義,白白的稱義;雖然不配,但是被稱義,祂還用上好的袍子為我們穿上。可是穿久了之後,我們突然覺得:其實也還蠻合身的啊!我做得確實是不錯啊!在浪子的比喻中,大兒子說:「我服事祢這麽多年,從來沒有違背過祢的命。」爸爸會說:「我常與你同在啊。」可是對於大兒子來講,他要的不是同在,他要的是羊羔。當耶穌說:「你們離開起初的愛心。」祂的意思是:「我要的是同在。」

有一位牧師分享了一個故事:有位爸爸跟他的女兒每天都會一起去散步,可是有一段時間女兒突然不去了。這樣持續了三個月左右,爸爸的生日到了,女兒送給爸爸一雙毛茸茸的拖鞋,是她親手做的。爸爸就問她說:「原來這三個月妳都不去散步,就是為了做這個拖鞋?」女兒回答「是」,爸爸說:「我非常感謝妳的禮物,但是我巴不得妳是花錢買這個禮物,然後這三個月每一天都陪我好好散步,因為那對我來說是更大的禮物。」弟兄姊妹,很多時候我們認為我們的勞苦伺候、犧牲擺上,是最大的禮物。可是卻不知道當我們在做的過程中,「做」已經成為我們的自以為義。法利賽人做了很多,富有的少年官做了很多,尼哥底母也做很多,可是經歷愛的,卻是撒該、撒馬利亞婦人和這一個有罪的女人。

五、天天活在基督的愛裡

所以我們要回想,我們是在哪裡墜落的?我們對恩典的感受,對愛的體驗,好像跟我們剛剛經歷主的救恩的時候,有些不一樣。我們的自以為義,會攔阻我們回到起初的愛裡。耶穌對以弗所教會說:「你若不悔改,我就臨到你那裡,把你的燈臺從原處挪去。」(啟二5)。金燈臺代表的是神的教會,神的膏油可以在燈臺上,以至於神的光、神的火可以點燃,照亮整個黑暗,代表的是影響力。我們可以擁有一個別人認為成功的教會,但若我們離開了起初的愛心,神就會把我們的影響力奪走,不能再承載祂的恩膏。所以我相信在2022年,主要在各個方面帶領我們再一次回到起初的愛心。我相信有一個很深的悔改會進到我們中間,然後我們要行起初所行的。

我們可以回想一下,過去火熱的時候,我們做了什麼?現在我們是否已經少了那個時候的熱情?以至於我們的讀經、靈修、禱告,已經成為一種形式化的按表操課。但我相信,主要恢復在我們裡面的火;主要恢復在祂教會裡面的熱情。我相信有一種服事,是馬利亞所選擇的,耶穌說:「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奪去的」。不離開起初的愛,是要做選擇的。若你不做選擇,你就在離開起初的愛的一條路上往前走,甚至都不知道你已經離開了愛。這是為什麽我們天天要選擇上好的福分,天天要選擇在愛的裡面與祂相交。

我的禱告是,讓台北靈糧堂每一位弟兄姊妹都活在神很深的愛的裡面。所以在2022年,我們要與眾聖徒一同明白神對我們的愛,有何等的長闊高深;我們在這個愛的裡面,是有根有基的;我們所有的服事、事工和擺上,都是因著神的愛激勵了你我。以至於當我們在服事的時候,愛就從你我的生命裡面散發出來。弟兄姊妹,讓我們回到起初的愛裡面,讓我們學會彼此相愛!

(完,期刊 – 20220109靈糧週報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