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 禁食的賞賜(一) 】

(喬美倫 老師)

經文:以賽亞書五十八章1至12節

今天是十四天禁食禱告會的第一天,我所分享的主題是「禁食的賞賜」。也許會有人說我們的信仰不應該談賞賜,可是如果翻看聖經,上帝真的有賞賜。在馬太福音第六章,耶穌在教導主禱文之前提到了三件事:施捨、禱告、禁食,這是當時猶太人證明自己敬虔的三張標籤,但他們得著的是地上的賞賜,也可以說是虛假的賞賜。然而,耶穌在一開始就說到:「…這樣行就不能得天父的賞賜。」(太六1)由此可見,當我們與神的關係是正確的、當我們對準神的心意,是可以得著賞賜的。

為什麼禁食禱告沒有被聽見、被理會?

以賽亞書五十八章第一、二節,上帝對先知以賽亞「大聲喊叫,不可止息;揚起聲來,好像吹角」。吹角也象徵吹角日,用意是提醒百姓要回轉到上帝面前。而第三節提到「刻苦己心」和「禁食」,指的就是贖罪日。在猶太節期中,七月一日祭司要吹角,吹角十天後要守贖罪日,就在吹角節這十天,百姓要悔改、自潔。

但在第三、第四節百姓問到:「我們禁食,你為何不看見呢?我們刻苦己心, 你為何不理會呢?」這裡與馬太福音六章所提到的概念相同,得不到父的賞賜,其實就在說禁食禱告沒有上達於天。原本在吹角的這十天中,是要百姓自潔、悔改,預備回到上帝面前,但在這十天中,他們所做的事情卻是「仍求利益、逼勒苦工、互相爭競、凶器打人」,他們活在自己的追求和利益中,禁食就沒有辦法上達到上帝面前。在第五節中,先知以賽亞很清楚的告訴他們「這樣禁食豈是我所揀選、使人刻苦己心的日子麼?」意思是:這不是神悅納的禁食。

講到神的悅納,「你這可稱為禁食、為耶和華所悅納的日子麼?」其中又藏了一個節期:「禧年」,原來的意思是悅納之年。如果是禧年,在七月一日先第一次吹角,然後進入自潔、悔改中,七月十日守了贖罪日,要第二次吹角,就進入禧年;而禧年最大的元素就是釋放。

真正的禁食滿足四大要件

第一個要件是「釋放奴僕」:在第六節的意思是禁食時,我們要斷掉在別人身上的重軛;在當時指的是釋放奴僕,在現代則可能指要斷掉在我們心中怨懟、轄管、或是論斷的對象。

第二個要件「顧恤貧寒」:在第七節,提到要顧恤有需要的人,這是神所揀選的禁食。

第三個要件「除掉惡言」:在第九節中,提到是假的話、譏諷、傷害、不實的話都是惡言。

第四個要件「滿足困苦」:在第十節中,講到使困苦的人得滿足。

上述這四個要件,正好對比了當時的百姓為了自己:「仍求利益、逼勒苦工、互相爭競、凶器打人」的行為。當我們能夠使四個要件得到滿足時,就是回到起初的愛,就是「愛你的鄰舍」;我們來到上帝面前,回到起初的愛鄰舍裡面時,就是滿足了禁食的要件,能夠得著天父的賞賜。

 (待續,期刊 – 20220130靈糧週報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