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他在我身上做的美事(一)】

( 區永亮 牧師 )

經文:馬可福音十四章3至9節

為什麼要禁食禱告?曾經有位牧者形容禁食禱告是:「一隻手推開那看得見的,另外一隻手抓住那看不見的」;禁食是推開那看得見的,禱告則是伸出另一隻手抓住那看不見的。很多時候我們禁食是為了勝過困難,或是想看見某件事成就,這並沒有不對,但我相信有更美的禁食,是放下自己所要的,轉眼看向神、求神告訴我們祂要給我們的是什麼。

馬可福音十四章3至9節記載:「耶穌在伯大尼長大痲瘋的西門家裡坐席的時候,有一個女人拿著一玉瓶至貴的真哪噠香膏來,打破玉瓶,把膏澆在耶穌的頭上。有幾個人心中很不喜悅,說:『何用這樣枉費香膏呢?這香膏可以賣三十多兩銀子賙濟窮人。』他們就向那女人生氣。耶穌說:『由他吧!為什麼難為他呢?他在我身上做的是一件美事。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,要向他們行善隨時都可以;只是你們不常有我。他所做的,是盡他所能的;他是為我安葬的事把香膏預先澆在我身上。我實在告訴你們,普天之下,無論在什麼地方傳這福音,也要述說這女人所做的,以為記念。』」(可十四3~9)

今天我所分享的題目,就是「他在我身上做的是一件美事」:

他在我身上做的是一件「美事

多年前,當我在準備馬可福音這段經文時,我對神的態度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轉變,我開始渴望能像馬利亞,因為在段經文中,主說不只是她所做的一件事,而是她所做的一切都是「美事」。在經文中,「美」這個字不只是形容美好的事,整個屋子充滿了香氣,這個字也翻譯成「尊榮」,意思是「讓神受尊榮的事」。

當我們不再為自己求什麼,只是單單的為主,無論做的是大事或小事,神會賞賜給我們,這是很重要的觀念。而當我們尊榮神,神也會尊榮我們,我們所求的就被成就,這叫賞賜,但前提是我們有沒有單單只為祂、尊榮祂?

從這段經文中,馬利亞來了,並且把她最貴重的香膏用在耶穌身上。曾經有解經家形容,當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,這些兵丁聞到的卻是一股香氣,從耶穌的頭上、身上、腳上顯明出來,當時耶穌已經是將死之人,又被打得遍體鱗傷,應該是又髒又臭,但因為馬利亞的香膏在祂身上,那些人反而都聞到香氣。這幅圖畫緊緊抓住我。原來馬利亞所做的,就是讓主的香氣能夠從祂身上彰顯出來。換句話說,不是主需要我去做什麼使祂散出香氣,而是這樣做的,顯明了我所尊榮的主耶穌,並且祂悅納我所做的。

 (待續,期刊 – 20220206靈糧週報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