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作者:區永亮 牧師)
三、主耶穌是我們今天能來到神面前唯一途徑
今天這五個祭都因著耶穌基督的救恩被完成,所以主耶穌就成了我們今天能來到神面前的唯一途徑。
1.主耶穌是我們的救贖(羅八1∼4)
羅馬書告訴我們:「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,就不定罪了,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,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,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,律法既因肉體有軟弱,有所不能行的,神就差遣祂的兒子,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,在肉體中定了罪案,使律法的義,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,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。」
第一:人救不了自己,所以主耶穌來到世上。第二:因為耶穌在十架上所付的代價已經定了罪案,使得赦罪之恩得以臨到我們,以致我們能夠坦然來到神面前。第三:我們確認這恩典臨到我們身上,是透過聖靈的工作。因著主的聖靈,使救恩得以發生在所有信靠耶穌的人身上。
2.主耶穌是我們的大祭司(來七21)
希伯來書講的非常清楚,耶穌是永遠的大祭司。至於像亞倫這些祭司,聖經上說:「至於那些祭司,原不是起誓立的,只有耶穌是起誓立的;因為那立他的對他說:『主起了誓,決不後悔,你是永遠為祭司。』」(來七21)
在希伯來書第四章講到:「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。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,與我們一樣,只是他沒有犯罪。所以,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,為要得憐恤,蒙恩惠,作隨時的幫助。」(來四15∼16)希伯來書第九章也講到,有一些祭司用山羊、牛、羔羊獻祭,但是這位祭司「乃用自己的血,只一次進入聖所,成了永遠贖罪的事。」(來九12)。換句話說,主耶穌不僅是可以體恤我們軟弱的祭司,祂更是為我們的緣故,成了祭物。
3.主耶穌是我們「生活」的榜樣(彼前一15∼16,二9)
彼得前書說:「那召你們的既是聖潔,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聖潔。」(彼前一15)又說:「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,是有君尊的祭司,是聖潔的國度,是屬神的子民,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,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。」(彼前二9)
主耶穌不僅是我們的救贖,是我們的祭司,主耶穌更是我們的榜樣,因為祂是完全的人,也是完全的神。我羨慕的不是主耶穌行的神蹟奇事,雖然那非常重要;但我更渴慕能夠像耶穌一樣,讓我所做的都是因看見阿爸父做什麼,我就跟著做什麼,好叫我們能夠坦然來到神面前,所獻上的一切敬拜,不只是一個形式,而是能夠使我們的生活成為主的見證。這是主耶穌所做的,也是我們所要去做的。
(完、期刊 – 20170611靈糧週報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