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作者:台北靈糧堂 林德安牧師 )
經文:以弗所書六章1∼2節;希伯來書四章16節、十一章6節
讓我們透過聖經,來思想如何使父母蒙福?如何成為蒙福的父母親?「你們作兒女的,要在主裡聽從父母,這是理所當然的。『要孝敬父母,使你得福,在世長壽。』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。」(弗六1∼2)「人非有信,就不能得神的喜悅;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,且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。」(來十一6)「所以,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,為要得憐恤,蒙恩惠,作隨時的幫助。」(來四16)
一、兒女孝敬的母親
「你們作兒女的,要在主裡聽從父母,這是理所當然的。『要孝敬父母,使你得福,在世長壽。』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。」(弗六1∼2)若我們照神的話孝敬父母,那我們的父母必然是有福的父母。
1.在主裡聽從
「在主裡聽從」有兩方面的意義。
首先,我們蒙恩得救,生命改變更新後,要對父母聽從、順服。從耶穌基督身上我們看見祂的好榜樣。耶穌基督在世上所說、所做的,都是遵行天父的旨意,祂知道自己是天父的獨生愛子;而祂面對肉身的父母親約瑟和馬利亞,同樣也盡了祂人子的本分。聖經描述耶穌直到三十歲才離家出來傳道,在那之前祂在家裡作好兒子應有的本分。
我們信了主之後,更需要學習作聽從父母的兒女,因為這是神所看為寶貴的。
然而,如果父母的要求很明顯的違背真理,我們應該選擇「在主裡聽從」,學習用委婉的態度,有智慧的讓父母知道這件事情不討神喜悅。像是逢年過節、清明掃墓時,祭拜祖先或拜神明,有不少的弟兄姊妹曾面對這樣的衝突。感謝主,有許多弟兄姊妹願意主動積極的跟家人溝通,讓父母知道我們可以用一個更有意義的方式來懷念已經過世的長輩,這是很美好的見證。更重要的是,我們平常在家裡就要盡作兒女的本分,在不違背真理的原則下,好好順從父母的話。如果平常沒有跟父母建立好的關係,當面對祭拜等問題時,常常造成家庭之間更大的衝突。
親愛的弟兄姊妹,我們需要求主給我們智慧和聰明,好在主裡聽從父母。
(待續,摘自: 期刊 – 20160626靈糧週報)